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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长市残联推深做实机关党纪学习教育

时间:2024-08-07      来源:网络搜集 关于我们 0

  本文转自:人民网-安徽频道

  “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将搞劳民伤财的‘形象工程’‘政绩工程’行为,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,并规定为从重加重处分情形……”7月5日,安徽省天长市残联党组书记、理事长袁昕在机关干部职工党纪学习教育会议上,联系近年来发生在本地的典型案例,结合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部分内容,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们进行解读学习。

 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,天长市残联把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精心谋划部署、抓住学习重点,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,推动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。

  该市残联将学懂弄通新《条例》作为加强残联机关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,组织同志们逐章逐条学、新旧对照学、联系实际学,切实用《条例》严格要求自己,不断强化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,自觉遵规守纪。把学习新《条例》纳入机关纪律教育“必修课”,要求并引导干部职工学习领会新《条例》的重要内容,坚持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,绘出“路线图”,定好“时间表”,克服机关人手少、工作头绪多、服务保障业务量大等工学矛盾,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。

  天长市残联还依托机关微信公众号,及时推送党纪学习教育动态等内容,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深入了解新《条例》,深刻领悟修订的重要意义,准确把握《条例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。对残联系统退休的老干部老同志,该联合会还组织宣讲组开展上门送教,把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作为以案说纪的“活教材”,教育引导老干部老同志对照检视、自省自律。集中组织残联机关干部职工观看天长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《一刻不能停》,参观该市警示教育基地和抗大八分校纪念馆,让同志们受警醒、明纪律、知敬畏、守底线。(李金其 宣金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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